起源:中国纪检监察报作者:桑林峰何静卫
好多被查处的贪官,城市谈到一个词——“感激费”。
前不久,媒体披露了安徽省绵阳市食药监局原调研员李健的违纪案件。李健收钱有一个准则:自己不吃拿卡要,但对别人暗示的“感激”,他自以为天经地义。从收一条烟、一箱酒,到逐步收购物卡、收现金,10年间收受132.83万元“感激费”,他最终也栽倒在形形容色的“感激费”上。
还有新疆霍城县兰干乡原党委书记邓杰把给老板助忙收“感激费”当作习惯,受到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罚。这样的例子还有好多,不逐一列举。
事实上,哪里有什么“感激费”。不搞权势兑现,不给他人投机,谁会白白奉上“感激费”?“感激费”是落马官员给自己受贿找出的一种借口,看似冠冕堂皇,实则不攻自破。收受“感激费”的理由再奇妙、再花腔百出,都粉饰不了赤裸裸的以机谋私。有专家讲,只有涉及使他人非正当获利,都扭转不了受贿的性质。
收受“感激费”,内容是拿准则做买卖。《关于新局势下党内政治生涯的若干准则》明确指出:“决不能把商品互换那一套搬到党内政治生涯和工作中来。”用等价互换、自由买卖等商品互换规定来处置上级与下级、同道与同道、党员与人民之间的关系,极易造成党内政治生涯的商品化、功利化,这是任何一个党员干部都应该坚定否决和摒弃的。若是不讲端正,只讲互换;不讲党性,只讲利益;不讲宗旨,只讲金钱,收的“感激费”越多倒下得越快。
“感激费”是幸运生理的一种反映。在李健看来,“我不卡你,为你处事是我们正常的工作,但是你暗示点感激也是应该的。”这是一种典型的贪腐生理。所谓“感激”“恩德”的收钱逻辑,违反的是职业路德和党规党纪。正所谓,幸运是狂妄的酒肉友人,心存幸运必遭不幸。任何越过底线的行为,都逃脱不了党规党纪的惩处。
从另一个角度讲,“感激费”也是商人老板的一种“围猎”伎俩。好多商人老板想让官员就范,伎俩多种多样,防不胜防,“感激费”就是一种披着温情面纱的“围猎”。倘若不知不觉深陷其中,自己也就必然会越过底线。
今天,为人民服务,靠“正俸”过日子,应该是党员干部的自觉选择和生涯习惯。对于手中握有权势的党员干部来说,肯定要服膺“手莫伸,伸手必被捉”的教训,千万不要为了那些所谓的“感激费”逼上梁山,不要给“围猎者”留下丝毫渗入的空间。